灯箱厂家
免费服务热线

Free service

hotline

010-00000000
灯箱厂家
热门搜索:
技术资讯
当前位置:首页 > 技术资讯

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有依据吗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05 19:24:49 阅读: 来源:灯箱厂家

【健康讯 2016年6月14日】健康资讯频道为您提供全面健康资讯,用药知识等健康相关资讯,致力于为广大用户提供最优质最全面的健康资讯,为用户的健康保驾护航!

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个性的形成与发展来看,婴儿出生2周开始产生了心理现象,经过婴儿的第一任老师——母亲的培养教育、家人和环境的影响以及游戏活动等,儿童的心理活动无论从感知觉的能力、认识活动的萌芽以及思维、情感、意志和行为活动都有了初步的形成与发展,心理学家通过实际资料观察到:个性的初步萌发是在3周岁左右,也就是说,一个人的个性特点健康与否,3周岁就已奠定了基础。所以,3岁看小的道理就在于:从儿童3周岁时的心理特点、个性倾向就已能看到长大后的心理与个性形象的影子。但是,3周岁的儿童,个性尚未完全形成。如果对3周岁儿童的个性倾向做一个总结,并进行分析、鉴定,找出个性上的优点,有意地进行培养、发展,再找出个性中的缺陷和弱点,有意识地进行矫正,就可使这些缺陷和弱点被掩盖起来而不显现,这就是通过后天培养、教育,发挥良好的个性特征,克服不良的个性倾向所取得的效果。由此,也充分显示了个性的后天可塑性。但必须指出,这种良好个性的培养以及不良个性的矫正,只有在学龄前期(3周岁至6-7周岁)才是最有效的。

心理学家认为,人的个性特征的初步形成是在学龄前期(个性发展和定型是在青少年时期)。学龄前期所形成的总的心理特征(心理活动的模样)是人的最初的比较鲜明的心理倾向,这时,也开始形成了人的最初的个性特征。这些最初形成的个性特征,在儿童的心理上织出了最初的较为明显的“花纹”。所以,一个人在一生中所表现的个性特点和心理活动的总特征的雏形,一般在7周岁已显现。(实习编辑:吴敏双)

武汉吸塑托盘

北京座屏

辽宁护栏的价格